5月23日,泰安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發(fā)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的通知》,圍繞老舊電梯改造提取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年齡放寬、首套房認定標準優(yōu)化三大方面出臺調整措施。該通知自2025年5月26日起執(zhí)行。
一、推進既有住宅加裝電梯、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
在目前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的基礎上,開展老舊電梯更新改造提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
二、提高借款申請人年齡上限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最高年齡上限由男65周歲、女60周歲,延長至男68周歲、女63周歲,且所申請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0年。
三、首套房、貸款使用次數(shù)認定
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家庭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認定;
多子女家庭在泰安市購買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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