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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關于申報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通知

  轄區(qū)內各參保單位: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要求,以及《關于申報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通知》(京社保發(fā)[2013]8號)文件精神,結合朝陽區(qū)實際,現(xiàn)就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申報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時間:
  
  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25日
  
  2013年4月7日至2013年4月20日
  
  二、申報方式:
  
  1、凡具備開通數(shù)字證書條件的單位,須通過登錄網(wǎng)上申報系統(tǒng)進行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
  
  2、不能開通數(shù)字證書的單位(如:欠費單位、公療單位等)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tǒng)企業(yè)管理子系統(tǒng)”:(以下簡稱“企業(yè)版”)軟件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通過企業(yè)版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需報盤并打印《北京市2013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并簽字后預約普通號到中心及各分中心柜臺辦理。
  
  3、用人單位未按時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的規(guī)定,2013年4月起按照單位上月繳費額的110%確定2013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
  
                              朝陽區(qū)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三月六日

 



  
  

 



作者:中國勞動關系網(wǎng) 來源:《中國勞動關系網(wǎng)》 時間: 2013-3-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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